人民网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朱剑红)国务院办公厅11月26日召开了督促检查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动员会,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部署组成国务院督查组,赴重点地区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从11月底到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商务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6个国务院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督促检查工作。
督查工作重点是调查了解有关地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总结推广各地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稳定价格、保障群众生活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协调、指导地方完善政策,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