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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保待遇标准将逐步与物价挂钩

发布时间:2010-11-19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徐博)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各地区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金维刚18日对新华社记者说,这样的联动机制将为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为城乡老年人、失业人员和低收入职工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物价上涨将会导致通货膨胀,使人们现有收入的实际购买力下降,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更加显著。”金维刚说。


“因此,在目前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应当高度重视和解决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所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加紧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物价上涨的幅度和趋势,在对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时,适当提高相关待遇标准,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金维刚对记者解释建立上述联动机制的基本涵义。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介绍,各地在制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物价增长对市民生活造成的影响,但调整周期一般比较固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例,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尚未全面建立一种随物价大幅上涨即及时调整的机制。


为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200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务院决定连续第六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化解物价上涨压力,一些地方政府也决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补贴。


“这次国务院根据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要求,非常重要和及时。”苏海南说,“建立联动机制就是要改变社会保障标准调整的相对固定周期,形成一种及时反应并调整的长效机制,在物价过快上涨时最大限度地保证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目前,山东、江苏、浙江等省份已先期试点建立低保、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水平相关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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