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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关注物价变化 纾解民生之忧

发布时间:2010-11-12

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家统计局1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4.4%,环比上涨0.7%,创年内新高。


密切关注近期物价总水平有所上升的情况,科学研判并有效调控物价涨幅,切实减轻城市低收入人群生活压力,已成为当前经济调控的重要任务之一。


近期国内物价上涨压力增大,有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一些国家为了刺激经济出台宽松货币政策,宽裕的流动性对物价上涨造成的压力;有由此引发国际农产品、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外部影响;也有我国自然灾害造成部分地区蔬菜、水果产量下降的内部原因,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导致的成本推动;还有通胀预期引起的惜售、炒作等因素。


但总体而言,我国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品种连续多年丰收,国家储备充足。即使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较高的食用油,国家储备也相当可观。这和此前由于粮食减产或生猪短缺引起的结构性通胀明显不同。同时,我国大多数工业品产能过剩,供应充足。国家调控市场的整体实力较强,完全有能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物价特别是粮食、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上涨,一方面会增加消费者负担,特别是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影响较大,值得高度关注;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副产品生产积极性,增加未来供给。物价调控应该在降低居民生活压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二者间找到平衡,实现统筹兼顾。当务之急是既要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要有效缓解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


防范物价过快上涨,首先当从增加供给入手,重点是发展农业生产。只要保障粮食、生猪等农产品和基本的消费品供应,应对通货膨胀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各地应严格贯彻国务院要求,落实好菜篮子市场负责制,鼓励、支持扩大相关短缺农产品生产,有效发挥地方政府有形之手的引导作用。


其次,针对城乡低收入者、在校家庭贫困学生等特殊群体,地方政府应采取灵活有效的帮扶、补贴等措施,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为物价上涨而降低,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的职责。


另外,有关部门应继续运用财政、货币、行政等手段,保持货币流动性的适度、均衡,合理控制流动性,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防止游资炒作,加快建立包括金融、工商、物价等部门在内的价格预警和调控机制,用足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肆意炒作生活必需品等违法行为给予严惩,通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及时冻结涉嫌囤积居奇者的有关银行账户,扣押、拍卖囤积的农副产品。


多管齐下,对症下药;重点帮扶,纾解民忧。科学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两种力量,保持价格基本稳定,这是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亦是保障民生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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